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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13普定至打易公路(木岗至丁旗段)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025-7-16 17:04| 查看: 33| 评论: 0|来自: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摘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S213 普定至打易公路(木岗至丁旗段)建设项目 项目已由 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213普定至打易公路(木岗至丁旗段)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改办【2025】4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补助资金及政府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59%:41% ,招标人为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与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S213 普定至打易公路(木岗至丁旗段)建设项目 项目已由 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213普定至打易公路(木岗至丁旗段)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改办【2025】4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补助资金及政府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59%:41% ,招标人为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S213普定至打易公路(木岗至丁旗段)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1.2建设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2.1.3 建设规模:全线长度:7.448Km(其中,主线:5.345Km、支线 1:1.543Km、支线 2:0.560Km)。路基宽度:主线:路基宽度 10m(0.75m 土路肩+0.75m 硬路肩+7m 行车道+0.75m 硬路肩+0.75m 土路肩);支线 1、支线 2:路基宽度 10m(0.75m 土路肩+0.75m 硬路肩+7m 行车道+0.75m 硬路肩+0.75m 土路肩)。公路等级:主线:二级公路,支线 1、支线 2:二级公路。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
  2.2 勘察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以及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的配合服务。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S213 普定至打易公路(木岗至丁旗段)建设项目全线的勘察(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相关配套服务工作等(包括两阶段设计审查会务服务费、招标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阶段配合服务、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变更等)。
  2.5其他:项目投资总额(万元):11942.78。;合同估算价(万元):163.85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2 投标人需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信用评价等级认定条件: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24〕54号)文件、规定结果应优先适用贵州省公路局最新公布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领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主体工程)信用评价结果(最新信用评价结果公布时间在招标公告载明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含截止日),则按新等级引用,否则按原信用等级引用。),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均以最新年度设计单位评价结果为准):
  (1)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引用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结果时,优先引用“设计-主体工程”信用等级;无“设计-主体工程”信用等级的,引用“设计-综合”信用等级。);
  (2)交通运输部最新发布的全国公路建设综合信用评价等级;
  (3)以上评价结果皆无且无失信行为记录的视为初次进入贵州省,信用等级按综合评价结果A级对待。
  注:以上信用评价等级均以投标截止日期前,相关部门最新发布的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在评标期间,若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7月 22 日 00 时 00 分 ,登陆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
  5.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8 月 6 日11时00分,地点为: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北二环交叉处东南角)开标室(开标当日在交易中心获取) 。此项目为线下开标,须投标人线下递交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电子报名,请各投标人合理的安排CA办理时间。
  8.2.图纸获取方式: 请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自行下载 。
  8.3.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电汇、网上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该项目需缴纳 1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5年8月5日下午16:00时。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行号:313711000107;户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333001400000001。
  8.4.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http://ggzy.anshun.gov.cn/xwdt/tzgg/201912/t20191207_18463660.html
  8.5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镇宁自治县客车站三楼337室)
  邮政编码:561200
  联 系 人:贺江
  电    话:0851-36222753

  招标代理: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178号茅台国际商务中心A栋22楼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钱兴会、石林芬、李文静
  电    话:0851-85833273、18786086317
  邮    箱:2660624830@qq.com
  
   10.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安顺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部门代码:115225000097004335
  监督部门联系人:王克志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851-33527006
  监督部门地址:安顺市综合服务中心12楼C区1210办公室

  注:特别提醒:
  1、首次进入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登记和 CA 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参与投标。
  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 如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
  4、本项目采用线下开评标,无需持 CA 解密。
  注:本项目不支持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请关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的相关条款。

主办单位:安顺城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安顺市天和众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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